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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籲比照外師 核發代理教師考核獎金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24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中央社)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24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中央社)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24日召開「教育部應比照外籍英語教師,核發考核獎金予代理教師」記者會,全教產指出,代理教師有記功嘉獎等獎勵,但並無考核獎金,而同樣是不支薪的外籍英語教師卻有考核獎金,難道是「外國來的和尚比較會念經」?質疑政府差別待遇,呼籲應比照外籍英語教師給予代理教師考核獎金。

全教產表示,教育部將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將讓代理教師準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代理教師將來也有記功嘉獎等獎勵。但許多代理教師反映,這並無實質優點,僅限在服務證明文件加註服務成績優良,沒有考核獎金可領取。

全教產指出,每年支薪未滿12個月的外籍英語教師有考核獎金,但是同樣是每年支薪未滿12個月的本土代理教師卻沒有,難道是「外國來的和尚比較會念經」?

全教產表示,政府近來大量招考外籍英語教師,在臺中等縣市的聘僱契約可發現,外籍英語教師每年7月、8月為不支薪或部分支薪。代理教師除了沒有考核獎金,在事、病假規定也與正式教師有差別;外籍英語教師有交通費、保險補助等福利,代理教師在教育現場第一線辛苦多年,勞動條件卻比不上正式教師與外籍教師。

全教產表示,在少子化趨勢下,許多代理教師感到憂心,缺額越來越少或「0缺額」情況下,恐將造成長期代理教師變成「終身」代理教師,其相關福利及該有權益永遠不會到位。

全教產認為,除了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的平時考核外,若政府仍不願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也應給予代理教師「年终考核獎金」,盼教育部應比照外籍英語教師,給予代理教師考核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