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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低碳自治條例6年 桃園溫室氣體排放創新低

推低碳自治條例6年,桃園溫室氣體排放創新低。(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推低碳自治條例6年,桃園溫室氣體排放創新低。(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陳建霖/桃園報導】桃園市溫室氣體碳放量再創新低,最新一次碳盤查(2020年)數據顯示,桃園市的溫室氣體排放量(2,929.7萬噸)較升格前下降16.75%,已低於2005年基準值水準,桃園市在人口及經濟持續增長下,逆勢降低碳排放量,持續穩健邁向2050淨零目標。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上任以來,就積極推行低碳城市政策,並於2016年制定並施行「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是北台灣第一個落實低碳自治條例的城市,更是全國第一個將具體執行政策入法的城市,從產業到生活,納入各項低碳措施,並不斷擴增條文內涵,求新求變,翻轉桃園。

鄭文燦說,桃園市施行「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當時為北台灣首創低碳條例,法規中納入特色條文,例如寺廟設置空氣污染物細懸浮微粒(PM2.5)自動監測預警設備,並公告相關配套措施,2018年領先全國推動幼兒園,以二氧化碳監測室內環境品質,給予優質幼兒學習環境;期間不斷求新求變,經歷2次修法,納入循環經濟概念,制定再生粒料規範、提升低污染運具友善環境、增訂用電大戶設置綠能設備之罰則,以及提倡重複性使用之容器,並強化管理廢棄物及運輸途徑,也是6都第1個實施1次性容器減量之城市。

鄭文燦說,桃園市施行「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當時為北台灣首創低碳條例。鄭文燦說,桃園市施行「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當時為北台灣首創低碳條例。(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完善的法規制度下,延伸多樣化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策略,2020年溫室氣體排碳量相較升格前(2014年)下降16.75%,也證實桃園於減碳政策決心。由再生能源擴大建設,發展為北台灣太陽光電第一大城,今年即將營運的生質能中心,將會成為重點能源產能;產業燃料轉型,補助工商業鍋爐淘汰生煤燃料改燃天然氣等潔淨燃料,並引進低碳科技,給予轉型管道;綠運輸的環境,營造多據點公共自行車租賃站及車輛,也推動共享運具,加速淘汰二行程機車,擴大補助電動機車;綠建築與低碳生活,持續推動智慧綠建築,規範新建案符合綠建築規範,達到節能減碳效果,也給予宜居生活環境。

鄭文燦表示,面對國際趨勢淨零目標,桃園已擬訂淨零策略,並於今(2022)年3月24日「2022 SDGs 國際論壇」同步分享桃園淨零路徑,規劃於2025年將50%機關學校老舊設備汰換、捷運第2階段通車,發展生質能及生態造林;2030年燃油公務車全數電動化;於工業將燃煤逐步轉型零煤,預估減少60%排碳,並設置綠能容量1,000MW以上;2050年超過85%建築零碳排放、超過50%以人為本的交通環境、90%以上工業為低碳排放,並實踐碳中和碳捕捉技術及運用。

桃園落實低碳自治條例,期間持續針對國內外趨勢,不斷精進調整,目前也正統整市府各單位前瞻修法規劃,未來也將持續關注氣候變遷法修法進度,將淨零目標入法,審慎評估及後續配套措施,讓淨零不再是口號,而是具體化實踐,所擬訂策略應嚴之以對,最終才能達到零碳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