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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苑科大自救會陳情 提停權董事會等六大訴求

高苑科大教職員自救會23日北上監察院陳情。(中央社)
高苑科大教職員自救會23日北上監察院陳情。(中央社)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教育部核准高苑科技大學董事會解聘現任校長趙必孝,6個月內遴選出新校長,校方聘空軍官校前校長張延廷為代理校長,但高苑科大教職員自救會否定張延廷代理校長的正當性,23日赴教育部抗議,並提出盡速辦理解任、停權董事會等六大訴求。

高苑科技大學日前遭立委范雲揭露,該校讓菲律賓籍學生從事無關學業的勞力活,教育部因此自111學年度禁止高苑科大招收境外學生,並將該校列為專輔學校。教育部也正式發函,以校長趙必孝涉違反新南向專班招生規定,原則同意校長解聘案,但董事會卻未依法捐資,遭到教育部開罰最高50萬元。

而高苑科大董事會日前聘用空軍官校前校長張延廷為代理校長,引發高苑科大自救會不滿,高苑科大自救會提出六大訴求,包括盡速辦理解任、停權董事會;不得片面令學校停招停辦;盡快解決學生生活措施;臨時董事會納入教職員生代表;代理校長應經核定程序;速查三件行政缺失,若無即時撤銷。

高苑科大自救會召集人、觀光事業管理系主任胡承楷訴求,現任董事會解散後,臨時董事會成員應由學校2分之1教職員投票同意,且應有3分之1是教職員及學生。胡承楷也表示,在學校教職員努力下,已有企業財團願意接手,也已提出捐資意向書、允諾認真辦學,盼教育部點頭,並協助在10月底前完成董事會改組。

對此,教育部回應,重申已向法院聲請解除高苑科大全體董事職務,並於8月補充聲請理由,希望法院加速審理。將持續督促董事會依承諾捐資,以維持學校正常運作,並維護教職員工生權益。

至於高苑科大積欠教職員薪資,教育部已依教師待遇條例規定對學校裁處罰鍰,如學校持續未改善,將依次裁處到改善為止。

對於自救會質疑代理校長程序,教育部表示,將發函請董事會說明所選代理校長是否符合學校組織規程規定,核准前應先由校長職務代理人(教務長)代行職務。對於教職員生擔任臨時董事的訴求,教育部承諾將於收到學校推薦名單後,送請法院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