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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版晶片法 不限產業 外資也有份

對於下世代及國際重要供應鏈,例如電動車、5G、低軌衛星等,都是未來可適用產業別。(中央社)
對於下世代及國際重要供應鏈,例如電動車、5G、低軌衛星等,都是未來可適用產業別。(中央社)

【記者李怡欣 、張原彰/臺北報導】行政院會17日通過經濟部研擬的「臺版晶片法」《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對於租稅優惠適用對象,經濟部長王美花17日出席政院會後記者會強調,「不限產業類別」、不限半導體,對於下世代及國際重要供應鏈,例如電動車、5G、低軌衛星等,都是未來可適用產業。此外,不限臺灣企業,若在臺灣做研發、對臺灣產業有貢獻,在臺灣設立子公司進行研發的公司,凡符合研發費用、研發密度達一定規模及有效稅率達一定比率之要件,均可申請。

有關研發費用門檻,王美花說明,研發費用及研發密度,必須不斷投入資源進行研發創新。而一定規模,將參考國內重要公司的研發經費及研發密度,後續將與財政部共同針對國內研發狀況做更精細確認金額門檻,於子法中訂定。至於租稅優惠帶來稅收短缺,王美花說,內部有進行幾個模擬沙推評估短收比例,不過研發所創造的效益,會大於抵減。

臺灣信賴度高、生態系優

王美花表示,科技競爭上,美國、韓國、日本、歐盟等國家都提出半導體高額補貼措施,強化產業競爭力,主因是疫情期間車用晶片短缺,晶片技術困難又是先進科技關鍵零組件,這讓各國發現半導體產業不斷鏈非常重要。

王美花說,臺灣半導體製程已是全球領先,我們要思考競爭者眾如何保持領先,政府該採取什麼作為,要高額補貼嗎?後來經策略思考後,提出租稅優惠。對象是關鍵地位產業,研發費用要達到一定規模、密度,且明年繳稅至少要繳到12%。

除鼓勵本國企業強化研發,在臺大型外資也會大力協助。王美花舉例,跨部會協助荷蘭半導體設備商「艾司摩爾」(ASML)在臺擴大產能,包括國有土地取得、都計、暫定土方堆疊臺北港等磋商,均給予快速、有效率處置,「ASML認為臺灣跨部會處理問題有效率、有良好生態系,因此想持續加碼投資臺灣」。 

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補充,臺灣的行政效率、產業信賴度高,且具國際關鍵地位,加上修法配套,對臺灣經濟發展將有很大助益。未來有其他具題國際投資案,也將依個案需求,啟動併聯跨部會協調。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表示,「產業創新條例」10條之2的稅務優惠可以鼓勵企業在台從事最先進的研發、先進設備採用及使用,進而把最先進製程留在國內,「這是奠定台灣在未來半導體競爭上很重要的基礎」。

值得注意,經濟部6月的修正草案是以有效稅率應達15%來設計獎勵機制,如今院版調整為稅率12%,搭配彈性作法,就是後續在2024年跟進OECD國家施行最低稅負15%,且若歐洲國家實施時間有變,保留政院核可延後1年的彈性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