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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消防水帶製成鞭炮 爆竹煙火宣導超吸睛

將廢棄消防水帶製作成鞭炮模型,並貼上春聯及宣導標語。(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  提供)
將廢棄消防水帶製作成鞭炮模型,並貼上春聯及宣導標語。(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 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中路分隊,為宣導新年期間爆竹煙火施放安全,將廢棄消防水帶製作成鞭炮模型,並貼上春聯及宣導標語,結合有獎徵答發送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吉祥物「桃消豹紅包袋」,活動超吸睛。

將廢棄消防水帶製作成鞭炮模型,並貼上春聯及宣導標語。將廢棄消防水帶製作成鞭炮模型,並貼上春聯及宣導標語。(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 提供)

依據「桃園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每日上午八時前及下午十時後,不得施放飛行類、升空類、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且不得在工業區、國有林班地、醫院、學校、機場周邊一公里、高速公路、捷運系統、高架道路及鐵路之兩側三公尺範圍、古蹟周邊二十公尺範圍內及其他經本府公告之區域,如:中正藝文特區廣場、中正公園、虎頭山環保公園,施放如沖天炮、鞭炮等一般爆竹煙火。

結合有獎徵答發送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吉祥物「桃消豹紅包袋」,活動超吸睛。結合有獎徵答發送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吉祥物「桃消豹紅包袋」,活動超吸睛。(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 提供)

中路分隊分隊長許翠珊表示,年節期間,同仁創意發想將廢棄的消防水帶再利用,製作成鞭炮模型。另外結合爆竹有獎徵答宣導活動,發放吉祥物桃消豹紅包袋藉此吸引民眾目光,達到宣導爆竹煙火施放安全效果。提醒民眾參與各項爆竹煙火施放活動時,應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並遵守「五不五要」原則:

結合有獎徵答發送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吉祥物「桃消豹紅包袋」,活動超吸睛。結合有獎徵答發送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吉祥物「桃消豹紅包袋」,活動超吸睛。(桃園市消防局第一大隊 提供)

1.要重安全環保少施放。

2.要有合格標識再施放。

3.要依使用說明來施放。

4.要選適當地點才施放。

5.要有大人陪兒童施放。

6.不可串接、堆疊或同時大量施放。

7.不可將頭靠近煙火出口處點燃或觀望。

8.不可讓兒童施放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產品。

9.不可朝人、車、建築物、易燃物丟擲或施放。

10.不可遺留垃圾,造成環境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