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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基層員警 立委提改善津貼、調任、休息空間

圖為警察在街頭執法。(中央社)
圖為警察在街頭執法。(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近來基層員警的福利待遇備受關注,多名立委29日舉行記者會,呼籲警政署應調升警勤加給、調整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警察調任問題及各地職務宿舍老舊等問題。對此,警政署回應,警勤加給提升已呈送給行政院,希望爭取提高15%。

警察薪水包括本俸、專業加給、警勤加給、超勤津貼四個部分。

立委張宏陸指出,警察的加班費計算基準並未納入警勤加給,初任員警每小時加班費為169.91元,遠低於現在的基本時薪176元。所以,應調升警勤加給,並將其納入員警加班費的計算基準。

立委莊瑞雄以首年佐三員警為例,超勤加班費每小時只有170元,乘上80小時後,最多只能領到1萬4,080元;再者,單日加班規定不得超過4小時,部分縣市警局是2小時,警政署應要再努力來顧及全體警察。

立委蔡易餘建議,警政署要努力爭取警勤加給至少調升10%的方案,至少調升千元以上(第一級8,435元、第二級7,590元、第三級6,745元)。

另外,立委蘇治芬提到,警政署應檢討《警察人員升遷辦法》,讓育有未滿3歲子女的警察可以有增加積分或更彈性的選擇。立委蔡培慧建議,警政署補助單一縣市廳舍經費約500萬元,但教育部補助整修單一學校操場至少800餘萬元,未來應提報警察宿舍修繕的專案計畫。

警政署人事室副主任劉永福表示,警察加班費計算標準,也會向上級持續爭取;有關養育3歲以下子女員警增加積分,會帶回研究。至於警察宿舍老舊問題,警政署後勤組長戴台捷說,警政署有編列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會再次調查各地舊有廳舍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