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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道路標誌混亂 立委促更嚴謹規範

立委羅致政呼籲,交通標誌、道路規範等應更加嚴謹。圖為高雄市交通局預計在100處路口增設行人號誌。 (高雄市交通局提供/中央社)
立委羅致政呼籲,交通標誌、道路規範等應更加嚴謹。圖為高雄市交通局預計在100處路口增設行人號誌。 (高雄市交通局提供/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李怡欣/臺北報導】臺灣的交通問題備受各界關注,也被外媒稱為「行人地獄」而引來熱議。對此,立委羅致政7日在立法院會議質詢時,秀出臺灣交通路況、交通號誌、標示等問題並詢問交通部長王國材。行政院長陳建仁也說應該改進。最後,羅致政表示,不應該當差不多先生,每個差不多都是一條生命、一個家庭,標誌、道路規範等應更加嚴謹 。

羅致政表示,臺灣的交通意外死亡人數高於韓國、日本等鄰近國家,如何擺脫交通汙名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目標,但現在好像把責任怪在民眾身上,而且很多規定是提高罰則、要求用路人、開車人如何做,好像假定所有車禍原因都可咎責於用路人、開車人,政府的責任在哪裡?道路設計、號誌、標誌等有沒有問題?應該重新檢討。

羅致政秀出一些臺灣馬路上的交通號誌照片並詢問王國材,如在馬路上的槽化線、標線設計亂象、混亂的標誌(如楠梓百慕達)、標誌的字型及字體與箭頭樣式混雜、殘破不堪且難以辨識的標誌、標誌層層疊疊致無法快速辨識、公私標誌混雜等。其中,有不少照片中的狀況也讓王國材說有問題、設計很失敗。

羅致政質疑,若有規範怎麼會長出這些東西(圖片)?王國材說,有規範,但有些是因地制宜。不過,羅致政強調,還是要有原則,但是交通部的原則都太抽象了,而日本、英國等國家非常詳細。

羅致政以《交通工程規範》為例,標誌設置地點及位置應能提供用路人「適當判讀距離」及「足夠反應時間」,標誌設置應有適當縱向間距,以利辨識,同一地點的數量「應考慮識讀時間」等。他也指出,這會導致施工單位自行判斷,若規定清楚就不會出現這些東西。對此,王國材解釋,臺灣路形複雜,所以用原則規定。

羅致政呼籲,「我們不要做差不多先生」,每一個差不多可能是一條生命、一個家庭,拜託部長對於標誌、道路規範等應更加嚴謹,確保行人、用路人的健康跟安全。

北市增設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

為遏止飆車族、高分貝車輛擾民。臺北市環保局7日表示,自110年導入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後,有效遏阻改裝及不當操作或駕駛製造高分貝噪音的車輛,今年已增至20套照相系統,比去年增加一倍。

環保局指出,目前設置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的地點,主要以民眾陳情熱點、警察單位提供易飆車路段或飆車族常行經幹道及熱門跑山路段為主,並視取締成效滾動式調整設置路段,對於違規的高噪音車輛,依《噪音管制法》規定,視音量超標程度處1,800~3,600元罰鍰。

經統計,臺北市111年設置10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的執法路段,民眾噪音車輛檢舉件數較設置前平均下降約15%,4月起全市已增至20套,較111年增加一倍,移動式聲音照相取締頻率今年起也倍增至一年200場次。

環保局說,迄111年止,透過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已取締超標噪音車1,457件,另針對監攝到明顯改裝排氣管的2,115輛噪音車通知到站檢測,經檢測音量超標及未到檢者共告發1,84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