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用電高峰將至 學者憂需量競價常態化

圖為臺北市北投區某社區頂樓已建置太陽能板,供應社區用電。(中央社)
圖為臺北市北投區某社區頂樓已建置太陽能板,供應社區用電。(中央社)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民營電機組故障、氣溫升高增加民眾用電,台電18日緊急動用「需量競價」措施向民間買電,最高出價每度10元,遭立委質疑。學者認為,最近一兩週用電剛突破3千萬千瓦就必須緊急買電,擔心若衝上去年高峰4千萬千瓦,恐怕買電問題將成為常態化。

針對台電18日緊急動用「需量競價」措施購電,經濟部次長林全能回應,全球都有「需量反應」制度,不必解讀為缺電,只是在緊急狀況下處理;台電表示,「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推動以來已逾40年,包括需量競價、時間電價、計畫性調整用電措施、即時性調整用電措施等多元措施。

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葉宗洸接受《大紀元時報》採訪時指出,的確「需量反應」行之有年,但立委質詢的癥結點是在「需量競價」的緊急購電性質,兩者定義仍有差異,台電回應恐怕欲蓋彌彰。

葉宗洸說,「需量反應」主要是鼓勵民間發電,將多餘的電力賣給台電,這是很正常的做法,通常都會從台電簽約戶開始執行。另一種是由業者透過儲能設備,將能量用電池儲存起來,當台電供電吃緊時,就可以向這些業者購電,這個價格比較昂貴,必須先付一筆容量計價費用,再付實際發電價格,例如每度10元。

「但需量競價其實是一種緊急措施,通常發生在供電吃緊狀況」,葉宗洸表示,舉例來說,台電可能希望用電大戶在尖峰時段,例如下午4時到晚上8時不要用電,台電會根據這些用電大戶過去一兩週平均用電,以「需量競價」方式補貼這些參與競標的廠商,讓他們不要生產。

葉宗洸憂心,有公司可能開每度6元就能執行,有公司開每度8元、10元,但台電這次將電力平臺上所有投標「照單全收」、值得關注。

他表示,最近一兩週用電才剛突破3千萬千瓦,若達到去年尖峰用電4千萬千瓦,恐怕夏天購電問題將變成常態;以4月開始調漲電價,平均售電價格約每度3.1元,現在以每度10元購電,也會擴大台電虧損,目前等待大潭8號機上線,可以彌補約110萬千瓦的發電量。

由於大潭8號機包商之一的日商丸紅,因經驗較少、進度不如預期。台電已成立專案小組介入,將與另一家承攬商奇異聯手測試、驗收,預估5月底開始點火、6月並聯發電,7月有機會拚滿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