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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促黨前主委二度圍標工程被起訴

統促黨前主委胡志偉曾對香港藝人何韻詩潑漆遭判刑3個月。(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統促黨前主委胡志偉曾對香港藝人何韻詩潑漆遭判刑3個月。(資料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曾因對香港藝人何韻詩潑漆遭判刑3個月的統促黨前主委胡志偉,繼涉嫌圍標新北市中小學消防工程案遭起訴後,又被臺北地檢署查出涉嫌向他人借牌,以旗下多家公司圍標台北市都市發展局的出租國宅消防維護採購標案。檢方日前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胡志偉是大陳消防安全有限公司負責人,身兼鴻輝防災實業社、普胤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時任中華統一促進黨自忠黨部主委、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理事長;他曾於2019年「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遊行時,朝香港藝人何韻詩潑漆。

此前,胡志偉明知大陳、鴻輝、普胤等公司均不具備「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合格證書」,為了取得北市都發局2019年1月間辦理的「出租國宅社區108年度消防安全設備保養檢測維護申報」勞務採購案,涉嫌以「借牌費3萬元、代開發票合約價10%、簽證費每棟3千元」等對價,向弘昌消防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洪男借牌投標。

檢方查出,該標案預算為134萬1,043元,胡男卻借用弘昌公司名義,以98萬多元投標,並以鴻輝、普胤等公司來圍標。都發局審查投標文件時發現,鴻輝、普胤資格不符,而弘昌未填寫投標總價,均被判定為不合格標;且投標單號碼連號,認定有「不同投標廠商間的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因此將標案廢標。

同年2月間,都發局二度公開招標,胡男等人再次借弘昌公司名義,改以84萬多元投標;經都發局開標後,僅有弘昌公司投標,審標判定合格後決標。檢方認為,胡男、洪男等人影響採購公正性及公平性,涉犯《政府採購法》中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以詐術或其他非法方式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未遂、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等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