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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偵辦詐騙思維 時力籲先扣押贓款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中)、陳椒華(右)及全球反詐騙組織4日舉行「詐騙偵辦新思維 扣押贓款最優先」記者會。(時代力量黨團提供)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中)、陳椒華(右)及全球反詐騙組織4日舉行「詐騙偵辦新思維 扣押贓款最優先」記者會。(時代力量黨團提供)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陳椒華,以及全球反詐騙組織4日舉行「詐騙偵辦新思維 扣押贓款最優先」記者會,提出的訴求包含應重新規劃案件偵辦的整合、分工方式,強化對案件的集中處理機制,並以剝奪犯罪所得為優先目標。

陳椒華指出,很多詐騙案件雖然出於同一個詐騙集團,卻因為受害人居住地不同,就被拆散到各分局偵辦,缺乏有效資訊共享和橫向整合機制,導致偵辦時變得破碎化,司法檢調機關難以掌握詐騙案件集團性、組織性的行為模式與金流,不易澈底偵破犯罪。她建議,應重新規劃案件偵辦的整合、分工方式,強化對案件的集中處理機制。

邱顯智認為,在偵辦詐騙犯罪的優先目標上,應該從「抓人」轉向「追錢」,因為只要詐騙能夠賺取暴利,就會不斷有人願意冒著風險從事詐騙,若要有效的對抗詐騙,必須要有效的剝奪犯罪所得。

另外,我國的沒收制度也應該更強化,如我國只有在抓到洗錢、販毒等犯罪時,才能夠擴大沒收其他來源疑似不法的財產。時力黨團將提案修正《刑法》,引入一般性的擴大利得沒收制度,列為立法院第八會期的優先法案,呼籲行政院提出版本,盡速修法。

全球反詐騙組織的Miffy認為,現行辦案模式有幾個可行的改革方向。首先,地方分局、派出所完成受理後,偵辦時應盡量以「同一騙局」為單位進行,以整合情資、減少重工。其次,若詐欺方為跨國詐欺公司,偵辦目標應由逮捕犯人轉移至犯罪所得的凍結、扣押、沒收,才能實際打擊詐欺產業。

Miffy也鼓勵被害人,不論金額大小,皆應積極向執法單位報案,因為資料庫越完整就越有機會展開後續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