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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切水果檢出「糖精」 夜市攤商遭罰6萬元

北市衛生局6日公布25件現切水果攤商產品抽驗結果,其中,艋舺夜市「男哥現削水果」2度遭檢出在水梨中添加糖精。(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衛生局6日公布25件現切水果攤商產品抽驗結果,其中,艋舺夜市「男哥現削水果」2度遭檢出在水梨中添加糖精。(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臺北市衛生局6日公布「112年市售即食截切水果抽驗結果」,萬華艋舺夜市的攤商「男哥現削水果」,其中的水梨品項,檢出甜味劑「糖精」,經查該攤商為第2次違規,已《食安法》開罰新臺幣6萬元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到臺北市夜市及日市進行「即食截切水果」攤販進行抽驗,共計抽驗25件產品,檢驗甜味劑13項,檢驗結果1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4%。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說明,萬華艋舺夜市的「男哥現削水果」攤商,檢出1件「水梨」甜味劑糖精超標,依規定國內生鮮裁切水果,不得檢出糖精,目前已依《食安法》第41條令販售場所下架產品。

陳怡婷表示,經查製造業者前因違反相同條,已在111年10月25日裁處在案,這次為第2次違反《食安法》第18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9款及裁罰基準,處該業者新臺幣6萬元罰鍰。

「糖精」為人工合成的甜味劑,甜度是一般蔗糖的300至400倍,人體無法分解代謝,可由尿中直接排出,但依據衛福部公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糖精」可使用於瓜子、蜜餞、梅粉及碳酸飲料等產品,但不得使用於生鮮截切水果。

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截切水果應檢視販售或陳列架衛生情形是否良好,有無蚊蟲出沒、髒污不潔情形,截切水果產品應有適當包覆或包裝儲存,此外,多數水果經分切後容易氧化褐變,業者為保持賣相可能進行浸泡處理,如民眾購買時發現業者有浸泡不明液體或有衛生疑慮,切勿輕易購買,以免危害自己及家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