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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查獲首宗電子煙製造廠 最高可罰5千萬

新北市4日查獲自《菸害防制法修法》上路以來,國內首宗電子煙製造工廠。(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4日查獲自《菸害防制法修法》上路以來,國內首宗電子煙製造工廠。(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新北市4日查獲首宗電子煙製造工廠,為《菸害防制法》修法以來首例,廠內電子煙彈市價近千萬元,現場查有非法移工及外僑5人,機臺3臺及煙彈成品94箱、半成品4箱及煙油原料35瓶,已全數封存,將進一步追查製造業者及下游販售者,製造業者最高可罰5千萬元。

三重分局表示,員警執勤時發現,三和路某處經常有不明氣味發出;經永吉里里長劉蕙瑩告知,該處深夜常有移工出沒。

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專勤隊接獲檢舉,至新北市三重區查緝失聯移工時,當場查獲4名移工及1名逾期停留外僑正在製造電子煙,立即通知新北市衛生局及三重分局到場稽查。

新北市衛生局現場查有機臺3臺(包裝機及注油機),另查獲煙彈成品、半成品及煙油原料,已全數封存,並當場抽驗煙油原料、煙彈及待出貨商品,估計市價近千萬元。警局將進一步追查煙油是否含有毒品成分。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依據新修正的《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製造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最高可處新臺幣5千萬元罰鍰,販賣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新北市政府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違法製造、輸入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者,將處以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