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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圍堵華為 專家:2原因讓臺灣成為破口

專家18日表示,為何中資水龍頭無法關起來,原因出在臺灣對中投資與技術輸出的監理存在2個法律漏洞。示意圖。(shutterstock)
專家18日表示,為何中資水龍頭無法關起來,原因出在臺灣對中投資與技術輸出的監理存在2個法律漏洞。示意圖。(shutterstock)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外媒日前爆出臺灣崇越、漢唐等四家科技公司協助華為設晶片廠,外界質疑可能成為全球封堵華為的破口。專家18日表示,為何中資水龍頭無法關起來,原因出在臺灣對中投資與技術輸出的監理存在兩個法律漏洞。

日前彭博社報導,臺灣四家廠商在深圳幫華為蓋晶圓廠,協助華為突破美國的技術輸出管制。經濟部長王美花原本表示,初步判斷未違反臺灣禁止關鍵技術赴陸規範,但在引發民間反彈後,經濟部表示已正式啟動行政調查,若企業違規,最高裁罰金額為新臺幣2,500萬元。

消息曝光後,外界質疑當全球圍堵華為之際,臺灣廠商提供技術協助,可能成為破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中資水龍頭之所以無法關起來,原因出在兩個法律漏洞。

第一個漏洞是馬政府時期修改《貿易法》,將中國原則上不再列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地區」。賴中強解釋,2002年扁政府開放8吋晶圓廠赴中設廠的同時,為了「有效管理」還新增了安全閥配套措施。

他表示,當時經濟部依據《貿易法》第13條的授權,於2002年4月30日公告修正臺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地區及半導體晶圓設備出口管制清單,將中國列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管制地區。

賴中強表示,如果這個規定沒有被修改,任何將《瓦聖納協定》所列管制技術違法輸出到中國的行為,都會構成《貿易法》的刑事責任。

他表示,在馬政府與中國進行服貿協議談判的同時,2012年4月26日第三次經合會例會後不久,時任國貿局長卓士昭就著手法規修正的預告作業,並於2012年6月19日完成法規修正。

他說,修正後,中國原則上不再列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地區」,僅有「化學機械研磨機、光阻剝除機、光阻顯影機、快速高溫熱處理機、沉積設備、洗淨設備、乾燥機、電子顯微鏡、蝕刻機、離子植入機、光阻塗佈機、微影設備等十二類半導體晶圓製造設備」繼續將中國列為管制地區。

他表示,除了這十二項半導體晶圓製造設備以外,縱然將戰略性高科技貨品、技術輸出到中國,也不會構成刑事責任,因為中國已不再是「管制地區」,最重的責任也只是罰款。

第二個漏洞則是馬政府時期,鬆綁了開放12吋晶圓廠赴中國投資的相關規定。賴中強表示,2015年9月4日,經濟部修正農業、製造業及服務業等禁止赴大陸投資產品項目的規定,其中12吋及12吋以下晶圓鑄造改列一般類,只有「光罩式唯讀記憶體晶片之積體電路晶粒及晶圓(超過12吋晶圓鑄造)」、「隨機存取記憶體積體電路晶粒晶圓(超過12吋晶圓鑄造)」等列為禁止類赴中國投資的項目。

他表示,結果導致12吋及12吋以下晶圓鑄造,就算未經許可違法赴中國投資及技術輸出,也只能罰錢而沒有刑責。而這個看似管控「超過12吋晶圓鑄造」先進技術,「根本是一個欺騙世人、把人民當傻瓜的障眼法」。

他解釋,忽略晶片電晶體通道長度奈米數,只以晶圓鑄造尺寸大小做為技術先進與否的判準,用以區別「一般類」與「禁止類」的對中投資與技術輸出,在決策當年已屬明知錯誤,「超過12吋晶圓鑄造」根本是決策當時不存在,而且目前半導體業界也不存在的可量產製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