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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遭教練體罰 家長控「孩子差點失明」

左起為立委王婉諭、陳培瑜、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記者常懷仁/攝影)
左起為立委王婉諭、陳培瑜、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記者常懷仁/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針對近年來發生的數起教練體罰學生案件,立委陳培瑜、范雲、王婉諭、人本教育基金會21日舉行「終止體育暴力、正視兒少體育政策需求」公聽會,並提出訴求,包括禁止身心暴力、不當訓練等。對此,體育署回應表示,未來會規劃兒少專業知能的課程,未來有可能會實施。

「我們應該要拉起防線」,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在法律當中要明文禁止身心傷害、不當訓練,要建立制度確保教練具備兒童運動的訓練安全知能,以及曾經因為傷害兒童遭解聘的教練,不應該再從事兒少運動訓練的工作。

馮喬蘭說,常碰到的狀況是家長聘請的教練,學校無法處理,所以只要兒童會接觸到的,以及與運動訓練相關的事情,包括各種不同的體育團體、場館、課後社團、民間俱樂部等,都應該放入制度當中。

一名受害家長表示,她的孩子在新北某校游泳隊遭受長期體罰,差點失明,孩子因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不敢接觸跟水有關的東西;孩子曾說,「每次下到泳池,都好像進入地獄一樣」。家長說,希望能修法把關教練資格,確保教練有教導兒少的專業知識,以及零體罰的概念。

對此,體育署表示,未來會規劃兒少專業知能的課程,至於結合外部專業,這是好的建議,會列入考量,並建立師資輔導團體;另外,專業訓練課程也在研擬規劃,除取得教練證外,也可以上兒少專業課程,若涉及兒童訓練的相關課程,教練就必須上研習課程,再搭配教練證照,未來可能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