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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法三讀通過 工商協進會籲研究小組納工商界

 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圖為新北市樹林區餐飲業員工工作情形。(中央社)
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圖為新北市樹林區餐飲業員工工作情形。(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立法院在12日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包括:工總、商總與工商協進會等國內三大工商團體皆表示樂見與肯定的態度,工商協進會建議,廣納工商界代表進入最低工資審議事宜的研究小組,並將產業界建議納入參考。

關於最低工資法的法案重點,包括:最低工資審議會、參採指標、研究小組、審議程序、核定程序、罰則等。法案規定勞工與雇主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反者最重可處雇主或事業單位新台幣150萬元。

對此法案,工商協進會說,勞工是企業的珍貴資產,也是台灣經濟得以順利發展的重要角色,最低工資經由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審議已行之多年,這次立法院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將最低工資調整的政策提升至法律位階。」

他們說,未來可透過法制化讓最低工資審議,及檢視的機制透明化與常態化,工商界表示肯定。

最低工資法的條文規定,勞動部應組成研究最低工資審議事宜的研究小組,並應每年定期向審議會提出研究報告與最低工資調整建議,提供給審議會參考。

關於研究小組組成比例,據規定,研究小組的組成包括,專家學者6人,其中4人由審議會的專家學者擔任,其餘由中央主管機關遴聘,中央主管機關、國發會、經濟部、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各指派1人。

工商協進會建議,勞動部應廣納工商界代表進入小組成員,並將產業界建議納入參考,以便最低工資審議會的討論能更聚焦、更公正、更具說服力。

至於薪資成長緩慢議題,工商協進會表示,主因為產業及制度面等長期結構問題,提高最低工資只是整體改革配套措施之一,「長遠來看,仍須持續調整產業結構,提振產業競爭力與勞動生產力,讓企業獲利與薪資調幅同步增長。」

綜合媒體報導,工總則表示,過去勞資談判好比在喊價,他們希望最低工資可以入法,讓勞資的意見都能被尊重;商總則說,過去協調基本工資時,勞方與資方都有各有依據與標準,現在有了根據,讓大家去遵循,這並不是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