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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川普參選訴訟 被內華達法官駁回

2024年1月5日,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前總統唐納德‧川普抵達愛荷華州蘇克中心(Sioux Center)參加集會(Scott Olson/Getty Images)
2024年1月5日,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前總統唐納德‧川普抵達愛荷華州蘇克中心(Sioux Center)參加集會(Scott Olson/Getty Images)

【記者Caden Pearson/報導、秋生/編譯】一名內華達州聯邦法官駁回了一項要求將前總統川普排除在該州選票之外的訴訟,法官認為原告缺乏理由。

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卡斯楚(John Anthony Castro)多次在多個州以《憲法》第14修正案的叛亂條款為由,要求取消川普的參選資格,但均告失敗。

法官納瓦羅(Gloria Navarro)在週一(1月8日)一份長達四頁的裁決書中認定,卡斯楚不具備提起訴訟的資格,並指出該裁決與「多個聯邦法院」的裁決一致,即認定卡斯楚是「自稱自己受到傷害,以製造訴訟資格」。

納瓦羅引用美聯社10月發表的報導,卡斯楚在文章中承認自己並沒有認真打算競選總統。卡斯楚向法院提交這篇文章是為了讓法庭考慮他的訴訟資格,結果,這篇文章起了反作用。

納瓦羅在判決書中寫道,「原告必須遭受了具體的、特定的、實際的或迫在眉睫的事實傷害,而這種傷害是由被告受到質疑的行為造成的,並且可以透過有利的判決得到補救,才有資格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

納瓦羅指出,雖然多個聯邦法院已經以「缺乏訴訟資格」為由駁回了卡斯楚的訴求,但未涉及川普是否有資格競選公職的實質問題。此外,至少有五個聯邦法院明確駁回了卡斯楚自稱的、有資格作為政治競爭對手的論點。

川普競選團隊週二(1月9日)發表聲明說,這起失敗的訴訟是「另一起虛假的、惡意的、拜登策劃的行動」,企圖剝奪美國人投票給自己心目中候選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