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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提電子簽章法版本緩衝期一年

2024年3月1日,國民黨立委葛如鈞舉行「政府是不是還在撥接?大膽擁抱電子簽章吧!」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2024年3月1日,國民黨立委葛如鈞舉行「政府是不是還在撥接?大膽擁抱電子簽章吧!」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針對行政院昨日通過的電子簽章法,立委葛如鈞、吳宗憲、徐巧芯、產業界人士1日舉行記者會,他們表示,行政院通過的電子簽章法緩衝期有三年,而他們的提案版本則只給予政府部門一年的緩衝期,全國民眾等待已久,不該讓民眾一等再等。

葛如鈞指出,根據數位部資料,《電子簽章法》上路至今,中央政府仍有26個機關,以行政命令排除電子簽章適用,行政院也名列其中,而行政院的版本,竟還要授予三年緩衝。因此,他和吳宗憲提案的版本強調,只給政府部門一年的緩衝期,也要求主管機關,必須就電子簽章應用情形,辦理國際法規與市場需求調查或研究,每年向社會公布。

吳宗憲表示,2002年的電子簽章法是立基於撥接的時代,如今已經從5G要邁入6G的時代,法規應該盡可能跟上科技。數位簽章加上憑證將比手動簽名更足以可信,風險也更低。國內還有眾多法律要求民眾親自簽名,期待電子簽章法修法後,逐步調整規範。

徐巧芯認為,相信未來公部門對於電子簽章的普及運用後,將會更加便民。此外,公部門廣泛使用後,漸進推展到私部門,提供民眾更多的便利性及接受度。

凱鈿行動科技數位化企業流程事業群總經理張博瀚指出,期待此次的《電子簽署法》修法,將有助於產業規範各自的簽署需求,並期待可以讓民眾更加了解電子簽章及相關的資訊安全,並且逐步體驗到電子簽章的便利性。

LeadBest Consulting Group共同創辦人王志清認為,電子簽章的市場技術成熟,未來的普及運用相信會促進產業發展。呼籲不要只限於公務機關核發的憑證,否則產業應用實在相當受限。並且,期待區分電子簽章、數位簽章,甚至是權威機構核發憑證等的分級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