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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醫涉性侵 范雲籲台大醫院勿復聘

2024年3月6日,立委范雲召開「性侵受害人懇求臺大醫學院展現道德高度,切莫回聘狼師!」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2024年3月6日,立委范雲召開「性侵受害人懇求臺大醫學院展現道德高度,切莫回聘狼師!」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立委范雲去年和多位被害人舉行記者會指出,有多位女性曾遭台大醫師性侵,當時該名醫師被判違反倫理並解職,不過范雲6日和三位被害人舉行記者會,呼籲國立臺灣大學以及臺大醫學院,維護生師權益,守護性平底線,不應於3月8日即將召開之教評會,復聘已被臺大醫院解聘的狼醫教授。

范雲表示,該名加害人雖於去年12月遭臺大停聘接受調查,然今年1月,臺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卻以「缺乏充分證據」為由,做出性騷擾不成立之決議,並且將於3月8日召開臺大校教評會,討論該名醫師所提起的復聘案。

范雲指出,該名加害人作為婦產科教授,已有至少六位女性指證曾遭其侵害,也被醫院依據違反醫師倫理而解職,如此惡劣,怎能繼續擔任教職?校園相較醫院,是一個權力更加不對等的環境,臺大繼續聘用這樣的教師,要如何保障學生權益?

范雲分析,《教師法》第14條規定,教師有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者者,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根據教育部之函釋,該條所指「相關法規」,包含教師尊嚴、為人師表的倫理規範、背離社會多數共同之道德標準與善良風俗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