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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攤販屢吃罰單 議員籲:以輔導代替開罰

台中市議員陳雅惠為夜市攤商請命,14日要求市府以輔導代替開罰,並租用適當地點,協助攤販將相關攤架移至安全位置。(記者黃玉燕/攝影)
台中市議員陳雅惠為夜市攤商請命,14日要求市府以輔導代替開罰,並租用適當地點,協助攤販將相關攤架移至安全位置。(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檢舉達人密集檢舉,夜市攤販屢吃罰單,叫苦不已。台中市議員陳雅惠為夜市攤商請命,14日要求市府以輔導代替開罰,並租用適當地點,協助攤販將相關攤架移至安全位置,還路於民,符合營業規範,促進消費。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有關檢舉忠孝夜市攤販於結束營業後未收攤車,經發局有實際現勘過,將以輔導為主,已經與管委會和攤商溝通,大部分都有守規矩。另外,也積極洽詢國產署土地,協助租用,但尚未正式回應,會再協調。

台中市府「112年度台中振興經濟—消費金喜送」計畫,曾追加歲出預算3億5千萬元,擬定「振興經濟三部曲」 ,以「物調券大放送」、「台中鍋烤節」、「台中購物節」三階段計畫。台中市議會14日進行「113年度振興經濟三大節慶計畫」專案報告,檢討過去及說明今年度相關規劃。

市議員陳雅惠指出,市府列管輔導攤集區2290攤,常出現檢舉達人,密集性檢舉,只要哪一攤看不順眼就檢舉,有的小違規,車輛暫停家門口都被取締,攤車罰1200元、機車罰900元,搞得擺攤的攤商,不是轉移陣地,就是關門大吉,生意嚴重受影響,叫苦不已。

陳雅惠說,南區忠孝路觀光夜市,目前約有190攤攤販,營業結束後,攤車與生財器具無處安置,常被檢舉「占用道路」,屢接罰單。市府每季都有收取攤商使用者路稅,希望市府以輔導代替開罰,給攤商改善時間,並協助租用忠孝路鄰近國產署土地,讓攤位在非營業時間移至安全位置,還路於民,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