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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履行併購大潤發結合承諾 公平會重罰2千萬元

圖為全聯福利中心門市。(大紀元)
圖為全聯福利中心門市。(大紀元)

【記者侯駿霖/台北報導】超市龍頭全聯福利中心2022年7月併購大潤發,公平會當時點頭同意結合,有額外7項負擔條件,就是要求全聯不能以其他通路的商品定價,作為雙方議價的基礎,要求更為有利或同等條件,但全聯未履行承諾,公平會22日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處全聯新台幣2千萬元罰鍰。

公平會同意全聯取得大潤發95.97%股份的結合案,並附加但書,以確保結合後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外界擔心,兩大事業結合後可能讓市場過度集中,可能導致調漲價格、讓消費者荷包縮水,因此訂下7項負擔條件。

公平會說明,此次開罰是因為全聯在供貨廠商申請新品上架、調漲價格時,要求其售價須為其他通路的一定折數,若有不符應同比例降價;以及在促銷檔期中,以其他競爭通路的商品定價作為雙方議價基礎,而向供貨廠商協商調整促銷售價與進貨價格等行為。

公平會進一步指出,並非禁止全聯採取「低價」策略,但全聯執行最惠客戶政策時,表面上是為消費者謀福利降價,但實質上卻是在保障全聯自身商品毛利率下,以其市場力迫使供貨廠商吸收成本,來達到其他通路售價不低於全聯的壓力。

公平會表示,全聯除了鎖定其他通路的一定折數作為調價,部分有約定違約金,甚至促銷檔期透過訪價、跟價後,將通路間價格競爭的價差損失轉嫁給上游供貨廠商,將影響其他通路降價競爭幅度,消費者也難在眾多通路享受更優惠的價格。

因此,公平會強調,結合決定書負擔第1項及第6項不得採最惠客戶政策,是經全聯評估可行性後、所提出的結合申報承諾,亦為公平會所課負擔,全聯卻未履行,故處以罰鍰2千萬元,後續將持續追蹤,若仍未履行可禁止結合、要求分設事業、處分股份、轉讓營業、免除職務或其他必要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