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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識別設備 遊覽車明年起加裝

交通部示意圖。(記者宋碧龍/攝影)
交通部示意圖。(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交通部日前預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要求遊覽車全面裝設駕駛識別功能設備,並介接至公路主管機關指定資訊平台,預計最快明年元旦起實施。交通部公路局近日公告補助裝置作業要點,明定每車補助上限為新台幣2千元,裝置後需維持設備功能正常運作至少5年,即日起至8月31日開放申請。

根據交通部統計,目前全台約有1.4萬輛遊覽車,所有遊覽車雖然都依規定安裝GPS定位設備,並介接車輛動態資訊,可即時監控位置、速度、行駛時間、異常狀態回報及即時預警等功能,但卻未提供駕駛人資訊,無法正確掌握駕駛工時。

交通部日前預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4修正草案,預計最快明年強制要求遊覽車全面裝設駕駛身分識別設備,並應維持正常運作,及提供駕駛人資訊介接至公路主管機關指定資訊平台。

交通部公路局近期公告「補助遊覽車客運業車輛裝置駕駛識別設備作業要點」,補助遊覽車裝置駕駛識別設備,以每車裝置之駕駛識別設備契約憑證未稅金額49%為上限,並不得超過新台幣2千元。

根據要點規定,裝設的設備必須可讀取駕駛人身分資訊,並即時回傳至業者營運車輛監控管理系統,進而結合車輛動態相關資訊,以執行資訊顯示、查詢、通知及儲存功能的車載設備。

公路局表示,根據規定,申請補助裝設的駕駛識別設備,應自裝置完成日起,維持設備功能正常運作至少5年;未經監理機關同意,不得擅自移用或轉讓設備。

公路局說,此計畫為一次性專案補助,協助業者於法規實施前完成駕駛識別設備裝置,補助經費共2,500萬元,預計可補助1萬2,500輛遊覽車,補助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8月31日,或預算用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