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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貴人工5倍 消基會:圖利廠商

消基會31日指出,高公局每年要給遠通電收19億元,比人工收費要多上15億元。圖為五楊高架工程。(中央社)
消基會31日指出,高公局每年要給遠通電收19億元,比人工收費要多上15億元。圖為五楊高架工程。(中央社)

【記者藍悅真/台北報導】上個月20日五楊高架已全面通車,但是收費方式只有ETC(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一種。消基會31日指出,ETC使用率只有68.95%,普及率並不高,且改成國道計程收費,高公局每年要給遠通電收19億元,比人工收費要多上15億元。消基會批評,高公局對遠通的違約不開罰,卻對誤闖ETC車道的民眾罰錢,明顯圖利廠商。高公局則回應,消基會的成本計算不完整,且違約和誤闖車道是兩個層面的法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

電子收費 年創17億 節能減碳效益

消基會計算,2005年ETC還沒上路前,國道人工收費每年須支出4億6千萬元人事成本。而以去年計算,國道計程政府要付19億元給遠通電收,比原本多將近5倍,有圖利廠商的嫌疑。高公局則回應,高速公路收費站的人事費用、行政管銷、水電費用等營運成本計算一年約10億元,不包括建築類的硬體折舊率、維護成本與土地徵收之成本。

高公局說明,協調委員會也於101年11月全部改為外聘委員,並增加消費者代表委員,經協調後將電子收費利用率檢核時間修正為102年6月30日,並無袒護與圖利廠商。

依據目前費用估算,每一人工收費車次成本約3.57元,ETC計次階段支付遠通公司委辦服務費為3.4元,高公局解釋,計程收費高是為了解決計次收費站站距不一,改採使用者付費的觀念,是最公平的收費制度,在實施全面計程電子收費後,預估每年可創造超過17億節能減碳的效益。

高公局:違約、誤闖車道法規不同

另外,消基會表示,去年因誤闖ETC車道的違規件數有18多萬件,因而被開罰的金額高達1億多元,但遠通電收未達合約標準應被開罰2.2億,最後竟然經過調解免罰,實在不公平。

對此高公局則回應,從101年3月~102年3月止,誤入車道數雖有增加,但實際舉發數9萬1,448件,平均每月舉發數7,000餘件,約占月通行量0.03%,並未大幅成長。

高公局強調,誤闖車道是道安規則,和遠通違約是不同法律層面的問題。◇